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局委托,对评审经费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近3年(2022年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项目预算评审服务,其他详见比选文件、预算金额9万元。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比选文件
售价:¥600.00元(人民币)。
四、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比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比选文件需要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转账至下述收款账户。
2.电子邮件标题格式:SQ25-0366+响应供应商名称+评审经费
3.电子邮件内容格式: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联系人+响应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号码+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需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邮件附件。
4.******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5.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号:************0003
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6.获取比选文件电子邮件及比选文件费用递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获取比选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公告发布媒体: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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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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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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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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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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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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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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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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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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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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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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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晓冬、王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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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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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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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033、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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