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选矸系统集控系统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智能选矸系统集控系统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PZB-25Z143
二、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日期:2025年6月3日
******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5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1 |
1 |
******有限公司 |
******.00元 |
87.41 |
2 |
******有限公司 |
******.00元 |
77.19 |
3 |
******有限公司 |
******.00元 |
73.99 |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日期: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2025年6月3日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及电子平台,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电器仪表科刘女士
联系方式:******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东段火炬园27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业务三部 李先生、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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