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学灾后重建项目(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7
本工程于2025年06月04日08时30分在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学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李纲东路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学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学灾后重建项目(二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3、中标候选人及其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0元
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锦树(证书编号:闽************)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在整改期限内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
5、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6、评标专家名单:黄祖健(组长)、陈安乐、黄庆文、何荣辉、傅朝锋。
7、公示时间:
******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6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学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李纲东路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溪北路锦溪小区7栋3-4店面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邵武市李纲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599-******
日期: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