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经济开发区安泰路(潢经六路-公园东路段)项目 于2025年6月11******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候选人排名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9
******.33
******.53
项目经理
张正
李鹏飞
李乾
执业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编号
豫************
豫 ******4055
质量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工期(日历天)
180日历天
1.2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详见诚信库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响应情况
1
响应
2
3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四、报价修正情况:无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得分情况:
(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汇总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平均分
49.81
49.60
49.94
4
49.61
(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汇总情况:
21.00
16.50
25.00
22.20
21.94
19.00
27.00
23.50
22.80
23.46
32.50
30.40
24.70
24.90
27.50
23.00
15.50
29.10
22.00
21.90
22.30
(3)所有投标人综合标得分汇总情况:
9.50
8.00
9.00
8.50
8.40
12.50
12.00
11.50
10.00
11.70
7.50
7.70
(4)所有投标人得分汇总情况:
商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综合标得分
总分
89.14
81.46
80.25
79.61
******委员会成员:余杰(组长)、苏展(业主评委)、王玲、涂全义、李劲松
七、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5日
八、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异议函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侯永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广场1号电梯四楼
联系人:杨磊
电话:******
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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