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学院多渠道等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学院内东北侧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1栋,占地约8.28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面积16700平方米,主要设置数字音乐制作工作室、模拟演播实训室、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实训室及辅助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地面硬化、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2.4******学院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总平面规划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2日20:00起至2025年6月1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
9. 联系方式
******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8层811室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人:李元鑫、贾羽
电 话: 0951-****** 电 话:0951—******